從可有可無的graphic designer說起...
今午跟同事們吃日本菜,告別同事中唯一的graphic designer(雖然我的背景也是graphic communications,但日常的工作性質已經多是行政管理和教學)。現在剩下的,就只有product designers、fashion designers和automotive engineer。我上司的背景是產品設計和汽車設計、具有生意人的腦袋、卻一向不怎樣重視平面傳意設計,以為product designer或fashion designer都可以「順便」執行graphic design的工作。所以每當在銀根短缺的時候,首先想到裁減的往往就是graphic designer。唉...!
在我念設計的年代,學校對設計的分類只有平面傳意設計、室內設計、產品設計、時裝設計、及紡織設計。這是由於從前設計項目的複雜性較低,平面設計師的責任亦秉承美勞的傳統,多只集中「形」與「美」等粉飾性功能(這也是到今時今日很多行外人所認定和先入為主的觀念),他可以在作品中注入較多主觀偏好的美術元素。可是隨著時間的改變,設計項目變得越來越複雜。越複雜的設計項目就越須要跨範疇的設計師以隊工形式完成各種繁複的工序。可以這樣說:在今天一個創作概念(譬如廣告),已經很少只會運用在單一種媒體上,所以也鮮有只須要一類設計師便可完成的項目。科技的進步令傳遞信息的媒介不再以平面為主,graphic communications於是要改名為visual communications,涵蓋的範疇闊了就當然要再細分不同的專科,如information design、interface design、web design、typographic design... 若在這些專門上滲入不同的文化和科技上的學問,又可衍生出在傳意設計過程中不同的專門學科,如experience design、emotional design、interactive design、audio-visual design... 由於設計過程變得更加複雜,裡面又牽涉到更加仔細和專門的學問,在過程和隊工中設計師反而應該更加理性、放下一己的ego和喜好、不要動不動便對一些不合自己口味的建議或作品加以批判、當然更不要拿一些以主觀偏好為本的理據來硬要別人來buy in自己的設計取向或方案。
很多同業或許都有這樣的相似經驗:當設計師的,每每投訴客人只懂無理或主觀地修改自己的設計,壞了自己心目中的好設計。又或設計師同業之間又只懂互相給對方的作品或言論加以批評,不懂設計、壞了設計專業云云。其實設計師的老本行是給設計項目找出問題(identifying the problem)所在,再給該問題「設計出("design" as a verb and a process)」合適的「設計方案("design" as a solution)」。忽略了分析和identifying problem的前半部份,只顧提出大量(不適用)的方案就只會事倍工半。只顧大聲疾呼地提出問題而沒有提供方案的,就更加沒有完成設計師最基本的責任。當然,只為了贏或「唔輸得」而爭論「問題在那裡」或「那一個設計較好」就更加無聊。
Words and works,我想兩者在完整的設計過程都是須要的。Words是前半部份,works則是後本部份。Words是identifying problem所必須的,works就是實幹地為problems設計出適切的方案。Design problem不像mathematical problem般,經過計算後每個problem只有一個solution。Design is both art AND science。一個design problem可以有多個、甚至無盡的design solutions,兼且還可以不斷改善。當你感到口渴時走准7Eleven打開冰櫃看一看,數一數有多少種設計方案給陳列在你的眼前,你便會明白乾在爭論「那一個設計較好」is not the point。